1 范围
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木门窗安装。
2 施工准备
2.1 材料及主要机具:
2.1.1 木门窗:木门窗加工制做的型号、数量及加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,有出厂合格证,且应要求木门窗制作时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2%。
2.1.2 木制纱门窗:应与木门窗配套加工,型号、数量、尺寸符合设计要求,有出厂合格证,压纱条应与裁口相匹配,所用的小钉应配套供应。
2.1.3 防腐剂:氟硅酸钠,其纯度不应小于95%,含水率不大于l%,细度要求应全部通过1600孔/cm2的筛。或稀释的冷底子油,涂刷木材面与墙体接触部位。
2.1.4 墙体中用于固定门窗框的预埋件、木砖和其它连接件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2.1.5 小五金及其配件的种类、规格、型号必须符合图纸要求,并与门窗框扇相匹配。且产品质量必须是合格产品。
2.1.6 主要机具:粗刨、细刨、裁口刨、单线刨、锯、锤子、斧子、改锥、线勒子、扁铲、塞尺、线坠、红线包、墨斗、木钻、小电锯、担子板、笤帚等。
2.2 作业条件:
2.2.1 门窗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检查验收。门窗框和扇安装前应先检查型号、尺寸是否符合要求,有无窜角、翘扭、弯曲、劈裂,如有以上情况应先进行修理。
2.2.2 木门窗框靠墙、靠地的一面应刷防腐涂料,其它各面及扇活均应涂刷清油一道。刷油后应通风干燥。
2.2.3 刷好油的门窗应分类码放在存物架上,架子上面应垫平,且距地20~30cm,码放时框与框、扇与扇之间应垫木板条通风。如在露天堆放时,需用苫布盖好,不准日晒雨淋。
2.2.4 安装外窗前应从上往下吊好垂直,找出窗框位置,上下木对者应先进行处理,窗安装的高度,应根据室内50cm的平线,返出窗安装的标高尺寸,弹好平线进行控制。
2.2.5 门框的安装应符合图纸要求的型号及尺寸,并注意门扇的开启方向,以确定门框安装的裁口方向,安装高度应按室内50cm的平线控制。
2.2.6 门窗框安装应在抹灰前进行,门扇和窗扇的安装宜在抹灰后进行。如必须先安装时,应注意对成品的保护,防止碰撞和污染。